長沙“小升初”招生細則出臺
湖南日報4月9日訊(記者 姚學文 通訊員 黃軍山)“小升初”如何入學?何時報名?怎么辦理手續?家長們對此都很關心。今天,長沙市出臺城區“小升初”實施細則,對此進行了具體規定。
細則包括了城區“小升初”配套入學實施細則、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城區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初中招生實施細則。
其中的配套入學細則中,記者發現共包括資格認定、入學報名、操作流程等5個方面的內容。細則明確,配套生是指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擁有配套小區內固定房產且產權證性質為住宅,義務教育階段要求在其房產對應配套建設學校就讀的學生。
配套小區二手房業主(含繼承、贈與的業主)子女,自前業主享受學區指標之日起滿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該學區配套入學指標;持配套小區共有房產證的業主,一個業主子女享受該學區配套入學指標后,另一個業主子女須滿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該套房的配套入學指標。
配套生入學的報名時間為4月20日至26日。報名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業主身份證、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含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以及學生學籍證明等原件和全套資料復印件,如實填寫《長沙市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學位申請登記表》到對應配套初中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配套生的復審時間為4月27日至30日。初中學校將全部配套入學業主子女資料檔案袋和《報名登記匯總表》報送所在區教育局,5月10日至15日,市、區兩級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查組統一進行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