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要求資源教室應優先設立在招收較多殘疾學生隨班就讀且在當地學校布局調整規劃中長期保留的普通學校。招收5人以上數量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一般應設立資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區域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資源教室的布局,輻射片區所有隨班就讀學生,實現共享發展。
《指南》強調,資源教室是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教師和家長,提供特殊教育專業服務的場所,應具備開展特殊教育咨詢、測查、評估、建檔等活動,進行學科知識輔導,進行生活輔導和社會適應性訓練,進行基本的康復訓練,提供支持性教育環境和條件等功能。
為保證資源教室工作正常開展,《指南》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資源教室建設納入當地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財政支持保障的長效機制。學校也應將資源教室的建設、維護以及工作運行納入年度經費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