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學和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日前,廣東省教育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的通知。通知對家長委員會的職責義務和運作等作出明確規定,特別的是,家長委員會要監督學校的課業負擔情況,也要承擔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
通知明確,全省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凡無特殊原因的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并推動建立年級、班級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參與對學生和教師的評價,定期向學校反映家長對學校管理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評價和意見、建議,幫助學校改進和完善教育教學工作。
那么,家長委員會應該怎么選?又有什么職責?根據通知,學校應組織和指導家長完善家長委員會產生程序,并逐步過渡到家長委員會由選舉產生。家長委員會委員結構應綜合考慮性別、職業、地域等因素。具體選舉辦法由學校根據實際協助指導制定。此外,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每學年可以適當改選,可連選連任;學生因畢業、轉學等原因離校的,其家長的家長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喪失。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委員會還要支持和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引導家長積極支持教育部門和學校采取的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各項措施,監督學校的課業負擔情況,及時向學校提出意見和改進的建議,與學校共同推進素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