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公布考試成績
方案還對成績的公布與管理進行了規定。今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和實際分數兩種方式呈現。成績達到科目總分的90%(語文達到85%)及以上記為等級A(優秀);達到75%至89%(語文達到75%-84%)記為等級B(良好);達到60%至74%記為等級C(合格);59%及其以下記為等級D(不合格)。
全市統一考試閱卷結束后,市教育局將在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績。成績公布后,考生可根據準考證上提供的成績查詢方式查詢,或到原畢業學校領取考試成績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按照規定,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個人成績通知單和查詢方式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考生成績,更不得將本次考試成績作為評價縣區、學校的依據,不得根據考試成績給縣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