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是否選用校服應在廣泛征求本校家長意見的基礎上,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學校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穿著或購買校服。
在此基礎上,成都市還規定,確定學生穿著校服的,學校還要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據介紹,根據國家規定,中小學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成衣要具備齊全的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市教育局將適時派出督查組,開展校服工作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