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本學期進入尾聲,距離寒假也越來越近。12月18日,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就做好全市中小學校期末和寒假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期末成績不得排名次
根據安排,中小學校寒假具體時間為,義務教育階段、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假期從1月18日至2月29日,共43天;普通高中學生放假時間晚一周,從1月25日至2月29日,共36天。全市中小學3月1日開學。
本學期學生學業測試工作,繼續堅持改革小學低年級的測試方式,對學生進行期末綜合評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期末成績不得排列名次及張榜公布,普通高中則要進一步嚴格學分管理,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組織、認定和錄入。
學生集體活動需審批
學校圖書館(室)、實驗室、計算機室及各種文體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等要有計劃地向學生開放,鼓勵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家務和社會公益性勞動,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
學校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由學校領導和教師帶隊,同時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預案,開展好安全教育。對于未經批準擅自安排集體活動而引發校方責任事故的,要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大緊急事件要上報
在放假前,各地、各學校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接觸淫穢、兇殺等不良影視作品和書刊,不進社會網吧,不參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戲活動。提醒家長和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火災、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觸電、外出活動等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寒假期間,要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強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的安全巡查。對發生重大緊急事件,要立即上報,堅決防止遲報、瞞報和漏報現象發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禁學校、教師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和上新課,嚴禁學校、教師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嚴禁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
對違規學校,將依法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責任人實施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教師,將按照《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