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亂收費,并不是新問題,經大力整治,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方,亂收費仍然在繼續,只是越來越具有隱蔽性。比如,湖南常德市二中借“高三家長委員會”的名義收取“慰問費”,理由是老師利用休息時間補課,需要慰問,錢先交給家長委員會,然后再交給老師。
事件經媒體曝光之后,該校把責任撇得一干二凈——校長表示這是家長委員會的行為,與學校毫無關系,還“勒令”家長委員會立刻停止這種行為。且不說“慰問費”事件發生在學校,家長委員會負責人收錢就在學校的教室里,單是校方“勒令”的做法就讓人覺得是掩耳盜鈴——如果不是學校授意讓家長委員會收錢,怎么還有權力“勒令”停止,家長委員會難道還要被學校領導嗎?
和常德二中的“慰問費”一樣,很多亂收費行為往往和學校組織補課有關聯。為提高升學率,補課或變相補課比比皆是,沒有資金支持的學校,就不約而同地在學生身上想辦法。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部分家長心甘情愿支付補課費——不管是擔心不交補課費孩子被“穿小鞋”,還是積極主動希望學校給孩子的課業加碼。亂收費表面是經濟問題,實際上還是教育理念和思維問題。
如果教育理念不變,整治了亂收費,卻無法杜絕各種明收費——學校不補課了,社會補習班興起了;老師不從學校補課獲益,就開了收費小灶,做起了個體戶的生意。多數家長和學生陷入了“囚徒困境”,不額外上個補習班,成績會不會真的不夠好?這些,就不是一道禁止學校亂收費以及補課的命令能夠解決得了的。(記者 王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