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沈陽交通警察局渾南大隊召開了“渾南區冬季校車安全會議”和幼兒校車如何申請相關事宜。其中的重點是“本市幼兒園校車在2017年6月1日前可以在嚴格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使用非專用校車,過渡期后,幼兒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最新標準。”
非專用校車不符合規定的已經到期
“前兩年,一些校車企業曾購買了普通客車進行校車運營,但考慮到學生的安全問題,相關職能部門發布了規定,校車必須是那種大鼻子的專用校車。但是為了能讓這些普通客車也發揮作用,職能部門公布了為期兩年的過渡期。到今年12月4日,這個過渡期已滿,因此現在的這些已經運營了2年的普通客車不準許再作為校車運營,即不允許運輸中小學生了。”交管部門介紹。
針對這種情況,前幾天市交通警察局車輛管理所出臺了一個《辦理校車標牌流程及注釋》,里面明確了校車及幼兒園車輛的運營規定,其中包括“本市幼兒園校車在2017年6月1日前可以在嚴格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使用非專用校車,過渡期后,幼兒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最新標準。”
家長擔心沒有校車?已經有了
“不符合標準的普通客車在12月4日以后被停止使用后,會不會影響到孩子們的上下學?他們該坐什么車上下學呢?”不少家長有此擔心。“其實家長的這種擔心沒有必要,因為在兩年的過渡期內,交管部門已經督促校車企業進行了車輛更新,很多校車企業在這兩年期間已經逐步購買了符合標準的大鼻子校車,因此在過渡期滿后,這些更加舒適安全的大鼻子校車已經開始運營了,絕不會耽誤中小學生的上下學。”渾南交警大隊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據介紹,新規中提出,“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為已經進行登記注冊的機動車申請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區、縣(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即必須是已經在教育部門有過備案的。
新校車規定挺嚴格
據介紹,全市新上的這些新校車,交管部門對其的規定是:必須安裝停車指示標志、同時車上必須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和監控系統,以及滅火器和急救箱、逃生錘和每個座位必須配備安全帶等。同時校車的行車路線、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等校車的運行方案也必須到交管部門報備。
另外,“幼兒專用校車中當幼兒座椅數大于等于20個小于40個的應安裝2個或3個照管員座椅,當座位數大于40個時,應安裝3個或4個照管員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