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從春季學期開始,國家統一確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