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所在戶籍、高額“借讀費”一直是制約進城務工子女的“入學門檻”。長沙市教育局近日規定,將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00%在公辦學校就讀。
為減輕進城務工子女就讀負擔,長沙規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當地學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流入地政府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借讀費”和與就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等。對違規收費的學校,價格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予以查處。
此外,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長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將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