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教育局下發了《銀川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具體如下:
招生計劃
各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應納入全市招生計劃,各學校應根據自身的基礎設施、辦學條件、師資水平等條件,科學設定招生規模,認真填報招生計劃申報表(見附件),經教育局審定后,統一對外公布。
招生范圍
充分考慮小學升初中學生年齡尚小的情況,原則上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應立足于當地,銀川市三區各民辦初中學校應在市三區范圍內招生。
招生辦法
(一)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系統由市教育局組織設計開發,統一接受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自助登錄報名。具體網站地址和網站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學生(家長)要在公布的時間段內,憑學生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碼登錄網站報名,根據網站提示,按要求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并選擇自己的入學志愿,每個學生只限選報一所初中學校。報名信息提交后,系統會自動為每一位報名的學生生成一個報名的UUID識別碼,該順序號就是學生參加電腦派位的認定號。報名結束后,教育局將對報名的學生信息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將取消報名資格,并把報名情況通知到各民辦初中學校。
(二)民辦初中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和學校面談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生。
銀川外國語實驗學校、銀川英才學校和銀川景博中學招生計劃中的20%用于電腦隨機派位,招生計劃的80%由學校通過面談方式招生。
1、電腦隨機派位
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根據各學校報名學生人數的情況,如果報名人數達不到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學校將全部錄取填報該校的學生,如果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必須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面談”的方式。
報名工作結束后,市教育局將在統一時間和地點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為各學校錄取招生計劃20%的學生,時間定在7月8日,市教育局對電腦派位實施全程錄像。屆時將邀請教育廳領導、計算機專家、紀檢監察部門、教育督導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民辦初中學校代表參與,并將錄取學生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
2、學校面談
今年,學校面談招生的比例占整個招生計劃的80%,參加面談的學生為志愿填報該校但經過電腦派位沒有錄取的學生。各學校要在規定時間上報《學校面談招生方案》,方案內容要詳盡(含領導小組名單、組織面談的場地(含候場)、人員結構、學生組織方式、安全措施、面談時間表等),經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并在網絡上公示后,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面談必須在電腦派位以后進行,面談錄取學生的名單須報市教育局再次確認,然后統一向社會公示。經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要按時報到并交納相關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電腦隨機派位和面談均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升入所在學區的公辦初中學校。
時間安排
6月19日,各民辦初中學校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計劃與面談方案;
6月23日,統一網上公示各學校招生計劃與面談方案;
7月1-5日,網上報名并填報志愿;
7月8日,市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
7月9日,網上公示電腦隨機派位名單,同時下發初中學校;
7月11日,各初中學校組織報名學生面談;
7月17日,各初中學校上報面談錄取名單,市教育局網站公示;
7月18-19日,電腦派位及面談入選學生到校報名;
7月24日,各初中學校向市教育局提交完整報到名冊。
具體要求
(一)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要嚴格執行“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的規定,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不得將外語、奧數等各種競賽、等級考試作為入學條件。
(二)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實行“四統一”,即:統一報名時間,統一錄取時間,統一公布錄取結果,統一注冊學籍時間。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當地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經家長(監護人)及本人同意,可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三) 各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報名工作應在小學完成全部學業之后(7月1日后)進行,不得提前進入小學宣傳、摸底、錄取學生,不得干擾小學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全市的招生工作。銀川市教育局將在招生網上發布報名時間、報名方式、電腦隨機派位時間和面談時間等信息。
保障措施
(一) 加強學籍管理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寧夏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各項規定,建立和應用好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并充分利用本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校后,學生的學籍號直接使用原小學學籍號,實行“一人一籍、終身不變、籍隨人走”。
(二) 實行陽光招生
市教育局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網絡、咨詢電話等形式,主動向社會公布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相關信息。積極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監督網絡平臺、信訪接待地址,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民辦初中學校必須在銀川市招生網上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做到“八公開”,即:公開辦學條件、辦學規模、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年度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錄取過程、錄取結果,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
(三) 加強監督檢查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聯合對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行為進行專項督查,加強監管,對違反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有關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取消其應享有的有關優惠政策,包括停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相關費用、取消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到校的資格等。對情節特別嚴重的要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并對學校舉辦人和校長給予通報批評。
(四) 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
市教育局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民辦學校的招生,具體做好協調配合,在規范工作程序的同時,逐步建立科學有序、公正透明的民辦初中招生工作機制。并將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宣傳民辦初中招生的各項政策措施,保障家長和社會的知情權、參與權。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教育規律、人的成長成才規律和先進教育理念的宣傳,大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引導廣大家長、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理性選擇學校。積極鼓勵和引導民辦學校扎實開展素質教育,走個性化、特色化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