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幼兒園中小學高中暑假放假時間和開學時間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屬中職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暑假將至,又正值汛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有效預防假期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市青少年學生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現就做好暑期學校安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強化工作部署
暑假期間,氣候炎熱,也是暴風雨、臺風等各種自然災害的高發期,預防溺水、道路交通和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抓好暑期的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預防、早落實。要針對各地各校不同特點,認真研究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學生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努力形成暑期學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處處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確保廣大中小學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使廣大師生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開展安全檢查,強化部門聯動
各地各學校在放假前必須認真組織人員對學校門衛值班、外來人員及車輛檢查登記、保安執勤、小學低年級和幼兒園家長接送、校車、飲食衛生等安全管理情況以及校舍、消防設施設備、鍋爐、燃氣、用電、用水和實驗化學品儲藏等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大排查,發現問題應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對一時整改有困難的,要明確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時限,在采取嚴密防范措施的同時,立即書面報告當地政府,請求政府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解決。要會同氣象等有關部門及時將重大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臺風氣象等級預報、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信息傳達到每所中小學幼兒園及廣大師生、家長,切實做好防御臺風、雷電、暴雨、火災、地質災害等防災減災工作。
三、加強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
一要強化安全教育。暑假前,各地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利用班會、隊會、閉學式和安全講座等,進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組織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平安暑假專項作業活動的通知》(閩教辦安〔2014〕4號)精神,各地各學校要根據文件要求,在暑假前對這項活動進行全面部署,認真落實,確保每一個學生及家長都能參與學習,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平安快樂度過暑假。二要突出教育重點。各地各學校要重點加強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要切實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特別是要強化寄宿學生的返家乘車安全教育,認真做好與家長的交接工作。要強化學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識,不隨便與陌生人交流,防止被陌生人拐騙等,要教給學生在發生危險的時候如何自救、呼救的辦法。同時,還要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三要密切家校聯系。各學校要在放假前召開一次家長會或進行一次家訪,印發《致家長一封信》或發送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家長通報學生在校表現以及學校放假至開學期間學生應遵守的注意事項,爭取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同時,提醒敦促家長(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共同做好學生假期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四要強化社會宣傳。要切實加強學生暑期安全社會宣傳引導。要在學校附近、主要道路口、危險水域懸掛橫幅、標語、設置警示標牌。充分利用當地新聞媒體,制作提供適合在廣播、電視等媒體播出的預防學生安全事件發生的宣傳教育資料,在黃金時段的各檔節目中播放、登載學生防溺水、防交通專題節目和公益廣告,滾動播放學生安全字幕,時刻提醒社會各界和學生及家長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遠離危險區域。
四、加強值班值守,保持信息暢通
各地各學校要根據本地本校實際,認真研究暑假期間校園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切實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對重要設施、財產要妥善保管并加強值班檢查。要充分發揮專職保安的作用,嚴格執行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嚴防各種危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
要認真落實各種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要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印發福建省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試行)的通知》(閩教安〔2011〕13號)和《關于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加強學生非正常死亡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閩教明電〔2012〕13號)有關要求,對發生各種學生非正常傷亡、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及時妥善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暑假安全工作由學校一把手負總責,各學校要把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層層落實,細化到每一具體責任人。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現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學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