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小學及小學應屆畢業生:
廣州市小學升初中工作日程已開始,為確保我區小學升初中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小學升初中特殊情況入學資格審批
1、不在本區小學就讀,需要跨回本區升學的跨區生(包括外地返回我區升學和本市返回我區升學的學生)及不在本區小學就讀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于5月6日由家長或監護人到我區中招辦(區委黨校二號樓東梯2樓)統一辦理資格審批。
2、在本區小學就讀的跨地段生和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由畢業學校于5月11日到我區中教科(區政府大樓618室)統一辦理資格審批。
3、在本區小學就讀,需要跨回外區升學的跨區生請到戶籍所在區辦理申報手續。
4、辦理小學升初中特殊情況入學資格審批手續需攜帶以下材料:
(1)跨區(返穗、跨地段)升學申請表(必須有本人簽名、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2)父母或監護人與該學生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與父母或監護人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和復印件,若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無房產的須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4)原畢業小學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的“廣州市學籍綜合管理系統”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學生信息”表)。
(5)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請攜帶《廣州市黃埔區小學政策性照顧升中報名申請表》和相應類別對應的證明材料;
(6)凡在我區小學畢業的、要求區內跨地段升學的學生的材料統一由畢業學校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主頁和學生頁)上蓋學校章確認后上交復印件即可。
二、關于小學報送《廣州市黃埔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登記表移交名冊》(簡稱《移交名冊》)的要求
1.請各小學將《移交名冊》按本市戶口地段生、本市戶口非地段生、本區申請跨地段學生、本市外區申請跨回戶籍所在區升學學生、非本市戶口學生五類情況做好分類和整理;
2.《移交名冊》分兩次報送(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紙質材料加蓋學校公章送至區政府大樓618室;電子版發至中教科郵箱hpzjk8486@126.com)第一次請于5月20日前報送,第二次填好小學畢業成績后于7月3日前報送。
請各小學配合做好上述工作,小學升初中的其他工作按照《黃埔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工作日程安排依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