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根據國家、省、市、區的有關規定,以及廣州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我局小學招生工作堅持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經研究決定,我局在完成積分入學工作,在確保地段生和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情況下,繼續實行通過抽簽的方式招收一年級非地段生的工作(以下簡稱抽簽入學)。為確保今年抽簽入學工作公平有序地展開,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 長:張燦華 副組長:李月麗 成 員:小幼科及紀檢監察組的全體成員
二、參與抽簽入學的學校及聯系方式
學校 | 學校地址 | 聯系電話 |
姬堂小學 | 黃埔區姬堂社區常德街 | 82387500 |
廟頭學校 | 黃埔區紅荔路51號 | 82093684 |
滄聯小學 | 開發東區宏明路自編97號 | 82268936 |
南灣小學 | 黃埔區穗東街南灣社區公園大街28號 | 82210126 |
深井小學 | 黃埔區長洲街深井回波8號 | 82202923 |
長洲島小學 | 黃埔區長洲街金洲北路99號 | 82201335 |
三、抽簽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1.5月15日發布區教育局的抽簽入學工作方案;
2.5月18日發布各相關學校的抽簽入學工作方案;
3.5月23日-25日家長帶上資料到相關學校報名;
4.5月28日在區教育局網站和相關學校發布各校招生數;
5.6月3日下午15時在各相關學校進行現場抽簽。
四、有關規定
1.基本條件
(1)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兒童;
(2)非廣州市戶籍(含10區2市)的適齡兒童;
(3)適齡兒童的父(母)在學校地段內購有房產(可提供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
(4)適齡兒童的父(母)在學校地段內租住房子(須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協議);
(5)能提供廣東省居住證、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抽簽規則
(1)每個孩子只能申請一個學校的學位;只能參加一個學校的抽簽;
(2)抽簽當天只能由一名家長攜帶適齡兒童的戶口本和出生證入場參與抽簽;
(3)如家長當天不按時入場參加抽號,則視為放棄抽簽機會和學位;
(4)家長憑本人身份證和有孩子戶籍信息的戶口薄確定身份,按學校規定時間簽到,并抽取抽簽順序號等候抽簽;
(5)家長將順序號現場投入抽票箱,由各校確定抽簽方式現場抽取并即時公布號碼,家長簽名確認;
(6)學校分別對確定后的學生名單進行3天公示。
3.基本程序
(1)學校確定家長身份后簽到,并抽取抽簽順序號;
(2)工作人員宣讀抽簽規則;
(3)家長憑順序號抽簽,并由工作人員在榜上即時公布,家長簽名確認;
(4)學校對確定后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3天。
四、參加人員
1.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全體人員;
2.學校法制副校長、社區居委會派一名同志;
3.已報名適齡兒童一名家長參加(必須是法定監護人);
4.區教育局相關科室人員、區監察部門特派的監督人員隨機抽查、局機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指導員。
五、具體要求
1.學校要高度重視,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
2.參與抽簽入學工作的學校參考本方案,結合學校的實際,擬定出具體實施方案。
六、說明
本方案作為各校制定抽簽入學方案的指引,具體抽簽方式的解釋權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