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區發布非京籍適齡兒童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審核辦法
一、戶籍為非本市,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工作,實際居住地在西城區,并持有《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等證明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出生日期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西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登錄北京市教委信息采集網站完成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
二、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工作,實際居住地在西城區的外籍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出生日期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到西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取得《入學同意書》后,登錄北京市教委信息采集網站完成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
三、其他申請在西城區入學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一)審核內容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出生日期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工作并居住,需要在西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西城區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西城區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下簡稱“五證”),按審核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核程序
1.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5月1日至5月15日),登錄北京市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http://yjrx.bjedu.cn)進行網上登記注冊,完成相關基本信息填報,網上提交審核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網上登記注冊和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核申請的不能參加西城區小學入學。
2.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各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5月18日至5月22日)對申請人“五證”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審核:
(1)在西城區務工就業證明由西城區人力社保局、西城區工商分局分別審核。其中,簽有勞動合同的由西城區人力社保局審核,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和申請人在市場工作的由西城區工商分局審核。
(2)在西城區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由西城區房管局審核。
(3)在西城區暫住證由西城區公安分局審核。
(4)全家戶口簿由西城區公安分局審核,超齡兒童是否已在原籍入學由西城區教委審核。
(5)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
3.街道辦事處依據網上聯審結果,進行紙質證明證件的對照核實
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提供“五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街道辦事處現場接待審核時間為5月25日至5月29日。申請人提交紙質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后,街道辦事處打印《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西城區借讀批準書》。
4.申請人通過北京市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
(三)審核標準
1.在西城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且一方在西城區務工就業證明,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受雇于法人單位的,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受聘單位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加蓋公章),及最近三個月(1月至3月)在西城區內繳納社保的證明。
(2)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在西城區內交稅情況證明及完稅證明(最近三個月)(1月至3月)。
(3)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股東或合伙人的,應提供相關工商機關備案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市場從事個體工作的,需提供市場管理部門出具的營業場地或攤位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在西城區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在西城區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在西城區購房的,需提供住建部門登記的合法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每個購房地址6年內只能協調購房人直系子女入學一次。
(2)申請人在西城區租房的,需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范文本)、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截止日期為4月30日)和居住地街道居委會出具的流動人口登記證明。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每個地址6年內只能協調一名適齡兒童入學,并有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住所要適宜居住,能保證適齡兒童的安全。
租住單位公房的,需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產證復印件。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辦公用房、地下室、商用房及商住兩用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
3.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年齡符合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需一致(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2)如果兒童超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的證明,并說明未按時入學原因。同時填寫《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情況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病歷或幼兒園證明等。
(3)單親家庭需要提供相關有效的法律文書依據。
(4)非獨生子女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
(5)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明、父母雙方戶口簿、孩子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在西城區暫住證審核標準
(1)父母雙方均持有西城區暫住證且暫住證在有效期內,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本街道轄區內。單親家庭由法定監護人一方提供。
(2)暫住證地址與在西城區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暫住證信息應為機打,涂改無效。
(4)暫住證辦證時間在4月20日之前。
5.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審核標準
(1)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加蓋公章)。
(2)父母姓名、適齡兒童姓名等信息和戶口簿一致。
西城區教育委員會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