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滄區工作、居住的港澳臺僑外籍人員子女報名入讀一年級預約登記時間為7月5至11日,家長可登陸“廈門市海滄區教育局網站”(網址:www.xmhcedu.gov.cn)進行預約登記。現場確認繳交材料及現場報名時間為8月2日-8月3日。報名前請家長至廈門市僑辦或外辦或臺辦辦理以下手續: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市就讀小學的,辦理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境外學生借讀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暫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辦理時應提交下列文本:
1.市僑辦或外辦的介紹信及復印件;
2.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或護照;
3.我市公安部門(暫住地派出所)簽發的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本市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4.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撰寫的負責該生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保證書;
5.學生本人的學籍材料(非起始年段)。
6.委托非直系親屬擔當監護人的,應出示公證書。
外國學生入學必須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二、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胞、臺商子女申請在我市就讀小學的,辦理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臺灣學生借讀申請表》(附件2)一式四份,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暫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辦理時應提交下列文本:
1.市臺辦簽署意見并蓋章的《臺灣學生借讀申請表》一式四份;
2.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我市公安部門(暫住地派出所)簽發的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本市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4.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撰寫的負責該生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保證書;
5.學生本人的學籍材料(非起始年段)。
6.委托非直系親屬擔當監護人的,應出示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