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與原則(略)
二、初中階段入學工作
(一)公辦初中按戶籍劃塊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在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招收轄區內適齡學生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學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受教育局調配的學生入學。
(二)非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申請在本區繼續就讀初中的學生,將由教育局根據各區域教育資源條件,統籌調配安排。
跨區縣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小學畢業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戶籍地(或居住地登記)區縣就讀初中,也可申請在本區就讀初中。在外區縣就讀小學的本區戶籍(居住地登記回執)畢業生,要求回本區的,按市教委有關規定,在我區收到相關材料后,統籌調配初中入學。
(三)已在本區九年一貫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原則上繼續在本校升級,直至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若申請到民辦或跨區域回戶籍學校就讀初中,需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辦理回戶籍地(或居住地登記)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四)加強對體育、藝術特色項目學校的整體規劃和招生工作管理。經區教育局批準的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可以按有關規定招收批準項目與計劃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各有關學校按區教育局的要求做好預選拔工作,報體衛藝科科審批,5月22日報送基教科備案。嚴禁學校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為名招收擇校生。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一)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的招生工作,落實市教委關于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的要求,各民辦中小學于3月10日前將自主招生辦法、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民辦中小學要按照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招生辦法招生。民辦學校招生不得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考試和測試;不得收取報名費和面談費。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采取填報志愿、電腦派位等多種方式控制面談規模,并通過面談的方式招收新生。
(三)民辦中小學實行網上報名。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4月27日,每個學生限定報2所學校。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4月28日至4月30日,每個學生限定報3所學校,報名后獲取網上報名表,作為參加面談和錄取的依據。面談時間小學為5月9日一天,初中為5月9日、10日兩天,民辦中小學于5月22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將錄取結果及時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