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浦東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操作細則
一、入學要求
公辦學校按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進行招生。具體依據如下:
(一)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對口入學,戶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有效(具備相對應的房產證),學生本人是戶主,需提供學生本人為產權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的房產證。戶籍的最后統計日為4月30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二)因“人戶分離”要求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學的學生,房產證產權人須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待區域內有戶籍同時有對應房產證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產證的最后統計日為4月30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廉租房參照本條辦理。
(三)學生父或母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分值,有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可按房產證地址對口入學。無房產證,可根據實際居住地址,待區域內有戶籍、房產證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最后統計日為4月30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四)因動遷原因,戶籍暫沒有遷移到新地址,如果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上的安置地址對口入學(租賃房屋地址作統籌安排)。最后統計日為4月30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五)本市外區縣戶籍人戶分離學生,需在居住地就讀,在園適齡兒童在就讀幼兒園登記,未入園適齡兒童可到指定登記點(具體地點時間通過浦東新區招生辦網站告示)登記。辦理登記時,須提供《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作統籌安排。申請截止日為4月30日。
(六)非本市戶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小學,學生本人須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同時學生父或母須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學生父或母連續2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7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就業失業登記證》并具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7月30日),以上證件的居住地地址必須在浦東新區范圍內。安排入學時,根據學校的生源情況作統籌安排,受理截止日為7月30日。本區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申請繼續就讀本區初中,將作統籌安排。
(七)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可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八)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可持身份證明,外籍學生可持外國護照,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幼兒園統一至區招生辦辦理審核及信息登記。
- 操作程序
(一)3月中下旬向社會公布《浦東新區教育局關于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操作細則、招生信息。
(二)3月20日前確定各校招生區域范圍。
(三)入學信息登記
- 4月11日至4月30日
小學:(1)在園適齡兒童通過就讀幼兒園完成信息登記。
(2)非在園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通過指定登記點(具體地址、時間通過浦東新區招生辦網站告示,下同)完成信息登記。
(3)非在園(看護點)適齡隨遷子女通過所在街鎮報指定登記點完成信息登記。
初中:在滬小學畢業生由就讀小學完成信息登記。
- 6月15日至7月30日
對象為4月30日以后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到有名額的公辦中、小學或政府委托招生的免費民辦中、小學登記報名。
(四)民辦中小學報名面談:民辦小學4月25日至27日網上報名,5月9日面談;民辦初中4月28日至30日網上報名,5月9日、10日面談。
(五)公辦學校藝體特長生報名:4月28日至30日到相關招生學校報名,相關學校根據局要求組織測試。
(六)公辦對口分配:5月13日前區招生辦對二級及以上幼兒園中的適齡兒童及公辦小學畢業生進行對口分配;5月14日至18日教育署對民辦三級幼兒園和非在園的隨遷子女及民辦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進行對口分配。
(七)信息審核:5月15日至18日招生辦組織信息抽查核實。
(八)公辦招生報名:5月23日、24日公辦小學報名;5月30日、31日公辦初中報名(5月28日前招生辦發放初中入學告知書)。
(九)招生錄。5月22日前民辦中小學完成錄取工作,6月5日前局德育處完成公辦藝體特長生招生錄取并由區招生辦在招生辦網站上予以公示。6月19日前招生辦下達中小學第一批錄取名單,8月5日前招生辦下達第二批錄取名單;8月15日前各中小學完成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三、日程安排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責任部門 |
義務教育招生報名工作培訓 | 3月上旬始 | 局基教處、招生辦 |
向社會公布《浦東新區教育局關于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 3月中下旬 | 局基教處 |
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校長會議 | 3月中下旬 | 教育局 |
審核確定公辦學校招生區域、組織填報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師資、設施等基本情況表 | 3月20日前 | 教育署 |
向社會公布公辦中小學招生對口區域及相關招生信息 | 4月8日前 | 招生辦 |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小學信息網上登記 | 4月11日-30日 | 幼兒園、指定登記點、招生辦 |
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 | 4月30日前 | 小學、教育署、招生辦 |
民辦小學網上報名 | 4月25日-27日 | 學生家長 |
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公辦藝體特長生報名 | 4月28日-30日 | 學生家長 |
民辦小學組織面談 | 5月9日 | 民辦小學 |
民辦初中組織面談 | 5月9日、10日 | 民辦初中 |
二級及以上幼兒園適齡兒童公辦小學畢業生對口分配 | 5月13日前 | 招生辦 |
民辦三級幼兒園非在園隨遷子女、民辦小學隨遷子女對口分配 | 5月18日前 | 教育署 |
入學信息審核 | 5月15日-18日 | 招生辦 |
民辦中小學完成招生錄取 | 5月22日前 | 民辦中小學 |
公辦小學報名 | 5月23日、24日 | 公辦小學 |
發放初中新生告知書 | 5月28日前 | 招生辦 |
公辦初中報名 | 5月30日、31日 | 公辦初中 |
公辦學校藝體特長生錄取并在區招生辦網上公示 | 6月5日前 | 招生辦、局德育處、相關學校 |
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補登記 | 6月15日-7月30日 | 部分公辦中小學及政府委托招生的民辦學校 |
下達第一批錄取名單 | 6月19日前 | 招生辦 |
送回外區縣就讀小學畢業生材料至招生辦 | 6月30日 | 小學 |
下達第二批錄取名單 | 8月5日 | 招生辦 |
發出錄取通知書 | 8月15日前 | 各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