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初中(含民辦、完中初中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根據“十二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等工作,確保符合規定的適齡學生都享有相應的學位。
(三)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增進服務意識,改革招生入學辦法,運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試行小學一年級新生網上信息登記、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網上報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管理,切實貫徹就近入學原則,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交流。
區教育局通過楊浦教育網和學校網站公告、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報名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
(五)深入推進小班化教育的實踐研究,小學班額控制在30人左右,初中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接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班級人數可適當放寬。
(六)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考試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證書掛鉤,不得以競賽、等級考證書作為依據選拔和錄取學生。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智力中、重度殘疾、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等適齡兒童到楊浦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揚帆學校,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