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武漢小學生家長張女士過得有點郁悶:孩子期末考試語文99分,數學100分,成績在班上竟然倒數十名左右,因為班上45名學生,絕大多數考了雙百分。近日武漢市教育局出臺義務教育學校管理規程(試行),明確規定小學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
為減輕中小學生考試負擔,武漢市教育部門規定,考試內容不準超出課程標準。小學各年級每學期只能組織1次考試(考查),即期末考試(考查)或畢業考試,且原則上由學校具體操作。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考試時間均不得超過90分鐘,低年級考試還應適當縮短;外語、科學可列為考查科目;其他科目以平時隨堂考查為主。初中各年級每學期只能組織2次考試,即期中考試、期末考試,且原則上由學校具體操作。未經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跨校、跨區域考試。
教育部門首次將“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納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規程。
武漢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義務教育段學業成績將圍繞學生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學業負擔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學生的評價以激勵為主。學業成績評價實行日常評價與期末考試評價相結合,小學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也不得單純以學生成績評價教師,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