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8月21日訊 (記者李佳飛 實習生陳艷婷 潘媚)海口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秋季海口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對在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除雜費、課本費、信息費、作業本費,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除學費,已交擇校費的高中生免交學費。
未納入目錄項目不得收費
根據《海南省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我省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實行目錄管理,未納入目錄的收費項目,學校一律不得收取。
現行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項目為:小學生伙食費、小學生午休管理費、校車費、校外活動費、高中軍訓費、補辦證(卡)費、熱水費(洗澡用水,不含學生飲用的熱開水);代收費項目為:高中學生教材費、高中學生電影費、作業本費、考試費、高中學生健康體檢費和中小學生校服費。
現行的海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服務性收費項目為:檔案查詢費、補辦證(卡)費、學生體檢費、培訓費、上機上網服務費;代收費項目為:軍訓服裝費、教材費、超定額水電費和考試費。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高中和職業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按相關規定執行。已交擇校費的學生免交學費。高中和職業學校課本費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按實際發生的收費,及時結算,多還少補,不得盈利。
高中和職業學校學費收費必須使用我省統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并納入預算范圍。
亂收費情節嚴重將被追責
有關部門強調,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收費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堅決禁止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規定收費項目以外的任何費用。各中小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將《通知》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全面公示,切實提高收費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與家長的監督。
對違反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和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的學校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價格舉報電話:海口市物價局12358;海口市教育局68724590;秀英區教育局68661609;龍華區教育局66568640;瓊山區教育局65882232;美蘭區教育局6536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