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小學入學的適齡兒童應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學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本市戶籍適齡兒童依據居民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所屬學區片學校登記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市戶籍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入學。本區縣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在本區縣內統籌安排入學。跨區縣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跨區縣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津入學,按照《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規定,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軍人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津入學,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根據規定,教育部門將積極安排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到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登記入學;確實不能進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根據殘疾類別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民辦學校應根據辦學條件,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招生范圍,規范收費標準。民辦學校要積極推行網上預約登記報名方式進行招生。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民辦學校招生事項應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