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也就是說截至當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兒童可以報名就讀小學一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則要等到下一年。
根據往年小學入學政策,規定結合市區實際,生源較少的地段應該招收六周歲兒童入學,保證六周歲三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個別生源較多的地段,經當地區教育局的批準,可以進行適當的控制,但必須保證六周歲六個月兒童全部入學”。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也就是說截至當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兒童可以報名就讀小學一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則要等到下一年。
根據往年小學入學政策,規定結合市區實際,生源較少的地段應該招收六周歲兒童入學,保證六周歲三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個別生源較多的地段,經當地區教育局的批準,可以進行適當的控制,但必須保證六周歲六個月兒童全部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