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八步小學怎么辦理借讀手續
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
,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須經學校同意或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免收借讀費;因個人或家庭原因,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借讀的,經學校同意或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按規定免收借讀費。
借讀手續為:由學生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書面借讀申請,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提供接收學校同意借讀的證明。學校審核、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借讀證明。監護人提交的有關材料應與借讀證明存根一并保存備查。
借讀應在學期初、末辦理。借讀一律不得變更年級。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學生在借讀期間的有關成績、評定、獎懲等,由借讀學校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借讀學校在借讀學生離校時要留存學生電子檔案。(2)高中借讀高中原則上不借讀。學生監護人因公出國工作一年以上、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長期支援邊疆、現役軍人(含武警)
,其子女因投靠親屬可到非戶籍所在地高中借讀。借讀按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