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片區教育督導組: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做好我縣全日制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新生:2810人(附件1)。
2.普通初中新生:3507人(附件2)。
3.普通小學新生:4819人(附件3)。
4.縣特校在校生:70人以上。
5.在園幼兒:15616人(附件3)。
普通高中招生任務由市教育局下達到各校。
初中招生任務,縣直中學由縣下達到校,其余初中由縣下達到鎮(鄉),再由片區教育督導組與鎮(鄉)人民政府研究后安排到各校。縣直中學初中新生在劃定的區域內接受鎮(鄉)人民政府的統籌安排,按計劃招收;原則上實行劃片招生,并承擔“普九”任務,自覺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求做好相關軟件資料的統計、整理和歸檔工作,并接受片區教育督導組對“普九”工作的督查指導。縣直中學在劃定的區域內完成初中招生任務后,多余的學位用于招收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等的隨遷子女。
小學招生任務和幼兒在園任務由縣下達到鎮(鄉),再由片區教育督導組與各鎮(鄉)人民政府研究后安排到轄區內小學或公(民)辦幼兒園。
民辦學校招收小學、初中新生在縣內外自主招生。
二、招生對象
1.幼兒園招收劃片區域內3?5周歲兒童,確保學前適齡兒童“三年入園率”達82%以上,力爭達到85%。
2.小學招收劃片區域內年滿6周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
3.初中招收小學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且符合條件的校外少年兒童。
4.普通高中招收參加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學生和社會考生(含市外回流考生),回流學生必須報名參加遂寧市統一組織的中考,參加市統一錄取,才能獲得高中入學資格。
為做好教育扶貧工作,市教育局在遂寧中學、射洪中學分別招收一個普高“志翔班”,計劃招生112人 ,在遂寧師校組建中職“志翔班”2個,設幼師專業、汽車維修專業,計劃招生60人,只招收全市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的初中畢業生(名冊另文下發)。凡被“志翔班”錄取的學生,免學費、課本費、住校費,補助生活費(3000元/生/年)。各初中學校要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報考。
小學、初中應屆畢業生升初中、高中不受年齡限制;已取得初中學籍的學生不能再重報初中。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和已取得高中階段教育及以上學校學籍的在校生不能報考高中。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1. 小學、幼兒園招收新生報名時間:6月17日?27日。幼兒園新生報名時,須持戶口簿、房產、經商等有效證件到招生片區內公(民)辦幼兒園(班)報名;小學新生須持戶口簿、房產、經商等有效證件到招生劃片區域內學校報名,均不交報名費。
2. 初中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17日?6月27日。由招生劃片初中學校到小學畢業學校組織報名,報名時,必須按電子學籍管理系統的相關要求登記好學生學籍號、身份證號等信息。符合報名條件的縣外回流少年兒童在戶籍(或常住地)的初中學校報名。
3. 普通高中招生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按《遂寧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遂教發〔2016〕30號)文件規定執行,“志翔班”招生報名采用書面方式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均應于5月25日前在所屬學校書面填報《遂寧市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志翔班”考生登記表》(簡稱“登記表”),并接受資格初審,符合條件但不愿報名的,需考生本人在《登記表》志愿欄“學校名稱”后簽具“不愿填報志翔班”意見,所有《登記表》均需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各校將《登記表》于5月25日報送至縣招辦、縣教體局教育股。
四、招生考試
小學、幼兒園招生不舉行招生測試。
初中招生不舉行招生考試,實行小學畢業生全部免試劃片就近升入初中學習。全縣小學畢業生均應參加縣教體局統一組織小學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具體事宜另文通知)。
高中招生的各類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具體時間另文通知。
五、新生錄取
1.錄取時間
幼兒園、小學、初中招生均在6月底前結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時間另行通知。
2.錄取辦法
(1)幼兒園新生報名注冊即可。
(2)小學新生錄取辦法。各招生學校要按《蓬溪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劃片方案》(蓬教發〔2016〕45號)文件精神及劃定區域招生,符合條件的新生報名注冊即可。不得超計劃、超范圍招生。
初中新生錄取由鎮(鄉)人民政府和片區教育督導組指導各初中學校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實施。
普通高中招生按《遂寧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遂教發〔2016〕30號)文件精神,由遂寧市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錄取。
縣城區中小學招收完劃片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尚有空余學位的,可用于錄取其他報名學生,當報名人數小于空余學位時,可直接錄取;當報名人數多于空余學位時,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陽光招生”。
各學校在招生工作中,一要確保招生片區內正常適齡兒童全部入學。二要加強適齡殘疾兒童招生工作。對能在普通學校學習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招錄到普通班隨班就讀,不能隨班就讀的“三殘”兒童要動員到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學習。
做好學生電子學籍數據維護工作。各中小學、幼兒園招錄的新生須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操作要求,做好新生電子學籍信息采集、審核等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新生錄取、注冊等工作。堅持“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六、切實加強領導,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鎮(鄉)人民政府、片區教育督導組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紀律,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領導,大力推進 “陽光招生工程”,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1.規范招生行為
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行任何形式與入學掛鉤的選拔性測試,不得以學生競賽、考試成績及特長評級等作為錄取依據。
二是嚴禁違規提前招生。各校須按照縣教體局的統一部署,在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工作。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規定的“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嚴禁將未完成義務教育相應學段教學任務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
三是規范編班辦班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實行均衡編班,嚴禁以“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目招攬生源。嚴格控制新生班額,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起始年級班額原則上每班分別不超過30人、45人、50人、56人,各校要采取切實措施化解大班額,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2.嚴肅招生紀律
一要認真貫徹執行《蓬溪縣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維護教育秩序,嚴明招送生工作紀律的通知》(蓬教發〔2012〕51號)、《蓬溪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嚴禁違規招送生行為,確保學生安全的緊急通知 》(蓬教發〔2016〕39號)等文件精神,遵守招生紀律,規范招生和送生行為。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提出的“嚴禁封鎖招生信息、嚴禁強迫和篡改考生志愿、嚴禁用經濟手段組織生源、嚴禁違反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嚴禁提前招生和未經批準擅自跨市招生”的五條禁止性規定。各初中、小學生源學校要全力制止縣外中小學未經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來我縣的一切招生行為。凡有違反國家、省、市、縣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的學校要及時予以糾正。
二要進一步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增強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嚴格政策、嚴格計劃、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切實抓好招生工作中各個環節的工作。
三要堅持廉潔勤政、政務公開制度,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招生學校要自覺講政策、講紀律,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違背招生政策亂開口子,各行其是。不準借招生之機亂消費、亂收費和以權謀私、買賣生源。
3.加強招生宣傳,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各招生學校要大力宣傳招生政策,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辦法、收費標準和依據等信息。學校招生宣傳應以學校辦學理念、辦學優勢和辦學特色等內容為重點。宣傳內容要真實,杜絕虛假和詆毀其他學校的宣傳行為。公(民)辦學校在主流媒體發布的招生宣傳信息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要深入細致地做好學生、家長和群眾的思想工作,積極爭取社會有關方面的配合、支持和監督,對違反招生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以確保小學、初中、普通高中招生任務的圓滿完成。
附件:蓬教發〔2016〕50號
蓬溪縣教育體育局
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