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做好2015年秋季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根據市教育局《2015年滁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滁教體基〔2015〕11號),區教育體育局《瑯琊區2015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劃定的學區,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教育教學環境及辦學硬件條件等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現將我校一年級新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條件
根據區教育局文件精神,凡屬我校學區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可在規定時間(8月25日??26日)內來校報名注冊,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學區認定及相關證件
為了確保我校學區內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根據區教育局2015年新生入學有關文件精神,凡屬我校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新生家庭堅持“住房與戶籍統一”的原則,這里的“戶籍”指的是瑯琊區戶籍,戶主原則上應是父母;“住房”指的是居住地,有效證件是房產證,祖孫三代始終住在一起,且父母在滁城無住房的,可認定為有住房;無房產證的家庭需提供一年以上能夠反映戶主住址的繳費憑證等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及購房契稅票據、水電費繳費單、天燃氣開戶單等,以上戶主必須是戶口本上的戶主或成員。(以原始家庭戶口簿和房產證或拆遷安置協議或購房合同為依據)
(2)有住房但非瑯琊區戶籍的學生入學。按其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就近在我校入學(需出具房產證或能夠證明實際住址的有效證件,包括購房契稅發票)。
(3)新生與第一監護人(親生父、母)的戶口住址與房產證地址相吻合,且屬我校學區內。
(4)學區內新購住房戶(見購房合同),交房時間應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按照文件精神,購房合同中凡在2015年7月31日之后交付房屋的,不能作為我校學區學生。
(5)《瑯琊區201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我校的學區范圍是:明光路經西澗路至豐樂亭以南,豐樂大道經瑯琊路至南譙路以西,鳳凰路經西澗路至瑯琊古道以北區域。
三、新生報名應提供證件
1.戶口簿(需提供復印件);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等(購買房屋契稅收費票據)(需提供復印件);3.近一、二年原始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燃氣費等原始票據(戶主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4.出生證(需提供復印件);5.兒童計劃防疫卡;6.幼兒園大班畢業證、畢業照;7.父或母親身份證原件。(其房產證含購買房屋契稅收費票據、戶口簿、出生證還需提供復印件,備案,如有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8.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的“滁州市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通知單”。
四、報名程序及相關要求
根據《瑯琊區201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今年招生面向學區內學生予以注冊登記、審核。
1.凡屬我校學區內的住戶,經學校審定、核實無誤后,確屬我校學區內學生,予以報名注冊。
2.新生戶口一直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家的,且父母戶口自出生后一直沒有遷出,與祖輩同住沒有分開,房產為祖輩的,且新生父母沒有其它住房,經審核確定后為學區內住戶,予以報名注冊。(如確實一年級新生父母為獨生子女,可參照以上1項酌情處理)
3.因拆遷造成住址與戶口不統一且尚未安置的且屬于我學區的新生,憑有關證明(拆遷協議等),在我校注冊報名。已安置的住戶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學區內學校注冊報名。
4.符合“雙擁”政策的軍人子女,按市教育體育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5.學校實行門崗材料驗收制度,材料齊全由教師驗收后,一名學生家長和學生一起入校報名。
6.新生報名時,須填寫真實信息承諾書,作為開學初學籍錄入依據,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學籍,回原學區學校就讀。
7.招生期間,及時公示招生報名信息,接受家長及社會監督,如有舉報,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新生報名資格。
8.學生報名中所遇特殊情況,解釋權歸校長室。
五、報名時間
8月25??8月26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3:00??5:30
報名截止時間:8月26日,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望各位家長抓緊時間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我校二年級教室,由學校大門進入。
六、開學時間:
9月7日(星期一)上午7:40新生進班,正式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