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教育局發布《二○一五年無錫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就市區初中招生各項工作作出安排,進一步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免試對口入學 小學畢業考后招生
意見指出,今年繼續堅持初中免試對口入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為本地區、本單位所轄小學每個畢業生安排對口公辦初中的一個學額。所有初中學校包括公辦學校、民辦學校都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民辦初中可以根據辦學特色和需要自主、合理設置招生范圍,可以采取能力測評、面試等方式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
意見明確,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所有初中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均不得承諾和確認錄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組織大規模的招生宣傳和咨詢活動。6月20日后家長可登陸無錫教育網辦理民辦初中、特色初中網上報名手續。6月30日起,各民辦初中、特色初中統一在網上自主錄取,并通知學生、家長辦理報到確認手續。民辦小學畢業生要求升入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的,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實行標準班額入學
意見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中小學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各初中學校要自覺貫徹執行省、市相關規定,嚴禁學校以實驗班、強化班、創新班、聯合辦班等名義違規招生和分設重點班、非重點班,嚴禁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組織招生,嚴禁學校組織招收小學非畢業年級學生,嚴禁公辦學校跨施教區組織招生。
意見同時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義務教育的收費政策規定,切實強化對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規范學校和相關單位接受社會組織、個人捐贈的行為,禁止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費用。要實行標準班額辦學,原則上初中班額不超過45人,外來人員子女較集中的學校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鼓勵通過結對共建、集團化辦學,校長教師交流等制度,提高每一所學校的教育質量,確保每所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
明確外來人員子女入學工作 切實優化招生服務
意見還對外來人員子女入學作出相關規定:持有無錫市居住證的外來人員,其隨帶子女按照無錫市戶籍居民子女入學政策入學;持有暫住證(其他相關證件)的外來人員,可為其隨帶子女向所在地公辦學校申請入學,由各地和相關學校視情安排。
意見最后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優化工作服務,認真做好招生政策、程序的宣傳解釋工作,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及時妥善解決招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