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穗生是指戶籍在天河區,在廣州市以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跨區生是指戶籍在天河區,在廣州市其他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民辦轉公辦生是指戶籍在天河區,在廣州市民辦小學就讀小學的畢業生。
一、申請辦法
返穗生、跨區生、民辦轉公辦生提出回戶籍所在居住地升學申請時,須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
(一)戶口簿(原件和戶主頁、父母和本人頁復印件);
(二)學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證明、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小學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其中返穗生的學歷證明須加蓋就讀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公章;跨區生、民辦轉公辦生應提供其畢業小學在“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生信息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辦理程序
辦理形式:現場集中辦理。
辦理時間:5月6日(全廣州市統一辦理時間)
9:00-11:30、14:00-17:00
辦理地點:113中學東方校區(天河區天府路東方二路1號)體育館內。
咨詢電話:3862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