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敏通訊員陸靈剛)經過一周時間的公示,以及向社會征求意見后,昨日,《寧波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改進民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正式出臺。按意見,民辦初中跨區域招生超10人的仍將搖號招生,其中50%的跨區招生名額搖號產生,其余名額由學校自主招生。
舉例來說,某學校跨區域在某地計劃招生30人,如報名人數200人,按照50%電腦派位的規定,則在200人中搖出15個名額,其余15個名額由學校在未被電腦派位的185人中自主招生錄取。
同公示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文件修改不大,主要變化在于新增了一項規定:“已被民辦初中錄取(包括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視作擇校生,如自己放棄錄取,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回原籍地入學辦法統籌安排入學。”
正式文件意味著,包括興寧中學、鎮海蛟川書院、鄞州藍青學校等在內的民辦初中,其跨區域招生超過10人將搖號的政策最終成為定局。寧波外國語學校跨區域招生也將參照公辦學校舉辦的民辦初中跨區域招生辦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