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流程】
4月初:各個小學組織特長生自薦和推薦審定工作:啟動初中入學第一次派位工作
4月20日前:回戶籍和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的學生,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辦理手續
4月18日-22日:各小學公示第一次派位推薦名單
4月23-27日:各小學公示特長生資格推薦名單
4月28日:招收特長生和公辦住宿生的學校在學校網站公布兩個招生渠道的招生計劃
5月4日-5日:區教委受理回戶籍所在區縣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址的入學申請
5月7日:初中入學一次派位
5月9日—10日: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受理小學畢業生報名
5月16日-17日:特長測試
5月18日-22日:公示特長生初錄名單
5月23-24日:民辦和寄宿對報名學生進行錄取,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6月下旬:初中入學第二次派位
7月3日: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9月1日:生成初中學生學籍信息
9月15日:生成初中學生學籍
【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
1.具有海淀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淀區,但全家戶籍在海淀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學生監護人的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鄰門的聯合審核。
(三)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海淀區戶戶籍對待: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其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初中入學方式】
1、第一次派位,海淀區各小學,依據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中學推薦小學畢業生。被推薦學生必須按要求填報意向學校,由區教委進行統一派位。
2、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招生。經市教委批準的可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面向海淀區招收特長生。體育、藝術和科技專業水平突出的學生,經本人自薦,所在學校審定,可擁有特長生推薦資格,申請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查。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
3、公辦寄宿學校(班)招生。經區教委批準的具備招收寄宿生資質的公辦學校(班),嚴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面向本區招生。
4、九年一貫制對口直升。育英學校、育鴻學校和立新學校等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
5、民辦學校招生。經區教委批準的具備當年招生資質的民辦學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招生。
6、第二次派位。符合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以就讀小學所在招生區域為界進行統一分配。
【今年的變化是】
1、寄宿和民辦招生提前一個月左右
2、推優提前到了特長之前
3、一派沒寫要求填報兩所以上
4、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