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招生季,昨天,黃巖區教育局公布了《關于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和往年相比,此次招生政策有較大的調整。
有黃巖戶籍且具備相關條件的適齡兒童,不再以搖號的方式招生,而是以時間的長短為依據,時間長的優先錄取。比如辦理房產證、工商執照、養老保險的時間。
第三批持有房產證要3年及以上
這次小學新生入學的年齡為6周歲(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學生按照批次的先后順序來進行招生,共五個批次。
和去年相比,此次調整主要針對第三批、第四批和第五批。
根據《意見》,第三批的學生要符合“監護人在學區內有常住房產(即持有房產證3年及以上,截至8月31日)”。
細心的家長會有發現,往年對持房產證的時間為2年及以上,今年卻要3年以上。這是為什么?
“持房產證的時間,一直是3年以上。2012年我們推出陽光招生,考慮到實際情況,中間需要一個過渡時間,我們并沒有一次性做出這個要求。”黃巖區教育局普教科的工作人員介紹,接下來的招生,持房產證時間都必須在3年及以上。
取消搖號,持證時間長的優先
不再通過搖號的方式招生,這是黃巖此次招生政策最重大的調整。
根據《意見》,第四批是針對有黃巖戶籍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多個條件的只能選擇一處報名):監護人在學區內有常住房產(即持有房產證3年以下1年以上,截至8月31日,此條戶籍不限);監護人在學區所在地經商;監護人在學區所在地務工。
如果學生有同樣的條件怎么辦?
文件明確,“本批次招生以辦理房產證、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養老保險和勞動合同的時間為主要依據,時間(以辦理房產證、工商執照、養老保險的時間為準)長者(按日計算)優先錄取,取足為止”。
同樣,第五批非黃巖籍的家長也要注意了,這一批學生的錄取,以辦理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的時間為主要依據,時間(以辦理工商執照、養老保險的時間為準,按日計算)長者優先錄取,取足為止。
“往年通過搖號招生,我們發現有些家長為了能參與擇校,刻意去辦理營業執照等情況。”普教科的工作人員解釋,此次調整主要是為了優先考慮那些真正長期生活、工作在黃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