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須憑“四證”入學
昨日,市教育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意見,明確要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學校不得擇生,學生不得擇校。
本地戶籍兒童
憑戶口簿和接種證登記入小學
義務教育學段公辦小學、初中入學工作堅持“按照學區、學校登記、區縣審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學、公示公告”實施。
本區縣戶籍新生入學:凡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09年8月31日)的適齡兒童,依據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登記入小學。初中新生依據戶口簿、學生學籍檔案和畢業生登記表登記入學;未在我市小學就讀且具有本市戶籍,需回本市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持戶口簿、畢業生登記表和小學畢業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學區對應初中登記。
非本區縣戶籍新生入學:凡符合我市義務教育學段政策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居住地區縣教育局辦理入學事宜;凡不符合我市義務教育學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返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登記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
須辦理無監護條件流出證明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嚴格按照我省相關規定,實施“四證審核”政策制度。
“四證”分別是: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西安務工就業證明;在居住地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為主、就近入學,以公辦學校為主、免試入學”原則,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派位。
市教育局今年還強調,主城區新城、碑林、蓮湖、灞橋、未央、雁塔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入學在戶籍所在地就讀。
父母為集體戶口
子女按居住地劃范圍入學
解決城市新區“入學難”問題也有所體現。市教育局要求,開發區落戶業主子女,按區縣政府和開發區共同劃定的學區登記注冊入學,要切實杜絕因配合協調不力或處置解決不當而引發新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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