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要買房子,并不是有錢就隨隨便便可以購買的,很多地區政策對購房者都有要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那么2021年紹興限購政策,紹興購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購新規定?我們一起看看相關知識吧。
10月11日,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紹興國土資源局發布《關于保持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該通知自2017年10月13日起施行。
背景:
10月11日,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紹興國土資源局發布《關于保持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該通知自2017年10月13日起施行。通知中指出將實施區域限售:在紹興市區(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袍江開發區、濱海新城)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解讀紹興限售新政:
一、實施區域限售
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在紹興市區(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袍江開發區、濱海新城)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解讀一:
①、該政策限定了本次政策執行的區域,新昌、嵊州、諸暨目前不執行該政策;
②、針對新房市場而言,2017年10月13號之前簽的購房合同(網簽)不受政策限制,可以正常過戶,2017年10月13號之后簽的購房合同受政策限制,在辦出不動產證的情況下(時間在新房交房之后,開發商取得不動產證,業主才能去辦理小不動產證,一般時間在6個月左右),還需要產證滿2年才能過戶。
③、針對購買二手房的客戶,在2017年10月13號當天過戶以后,產證需要滿2年才能再次轉賣過戶,之前的不受限制,繼承、司法拍賣、司法裁定、夫妻更名(包括離婚析產)都不受政策限制!贈與和房產交易都是受政策限制!
二、完善土地出讓調控措施
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有關金融部門切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資金來源監管,建立健全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竟、地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或地價達到一定水平后轉為競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解讀二:意味著紹興學習杭州的土拍經驗,在土地拍賣市場上實行最高封頂價,到了最高封頂價之后,要想取得土地開發商需要測算自持比例或現房銷售面積。
三、嚴格商品住房退房管理
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要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隨改購房者姓名。各地建設部門要切實加強管理,嚴格控制網簽、合同(備案)撤銷,有條件的區域,對撤銷網簽(備案)的商品住房可采取定期統一抽簽搖號等方式組織公開銷售。
解讀三:將原來新房市場中,業主在未取得不動產證之前,可以到房管處那邊申請改名的途徑給禁止了,減少了炒房行為。與此同時,有條件的區域對撤銷網簽的商品住房進行統一抽簽搖號銷售,屬全國首次。
四、形成聯動監管合力
要加強與發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安,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密切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發布虛假房源消息、虛假廣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不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倒賣“房號”、誘騙消費者交易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解讀四:今年以來,紹興出現了外來分銷公司,跟開發商簽訂了分銷協議,購房者購買房源時需額外交納一部分團購金,且該筆資金無法體現在購房合同中,導致網上備案的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存在較大的差異,擾亂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價格。該規定對這種行為要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