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的學歷、年齡等條件,在海口有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符合下述四種條件之一的,提交相應材料,即可在海口市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人才落戶。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55周歲以下、我省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落戶。
(二)55周歲以下、碩士以上學位人才落戶。
(三)55周歲以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人才落戶。
(四)55周歲以下、高收入人才落戶。
(五)55周歲以下、技術創新人才落戶。
(六)55周歲以下、重點產業創業人才落戶。
(七)55周歲以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落戶。
(八)40周歲以下、獲得創新創業獎項人才落戶。
(九)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技師、高級工)人才落戶。
(十)創新創業人才落戶。
(十一)緊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戶。
(十二)應屆高校和職校畢業生或海外留學歸國的本科以上畢業生落戶。
(十三)55周歲以下,在我市創辦企業、連續經營5年以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落戶。
(十四)互聯網產業人才落戶。
(十五)組織(人事)部門引進人才落戶。
(十六)離校三年以內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人才落戶。
“海口市此次放寬人才落戶政策從學歷上將范圍擴大至應屆高校和職校或海外留學歸國畢業生。”據海口市公安局戶政部門負責人介紹,“從年齡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是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人才從40周歲放寬至55周歲,全日制專科學歷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人才從40周歲放寬至45周歲。
海口最新人才落戶辦理范圍及條件:
一、應屆高校和職校畢業生或海外留學歸國的本科以上畢業生應提交的材料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海外留學生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與海口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本人領辦、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且年齡在55周歲(含)以下應提交的材料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與海口市用人單位簽訂的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本人領辦、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應提交的材料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或高級工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與海口市用人單位簽訂的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及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本人領辦、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在海口市創辦企業、連續經營5年以上,依法納稅、無不良記錄的公司法人代表,且年齡在55周歲(含)以下應提交的材料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工商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司連續經營5年以上、無不良記錄證明及依法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