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六大人才工程
1、實施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集聚工程
對全職引進的國際頂尖人才給予生活補助最高300萬元,國家級頂尖人才最高200萬元,省“*”人才給予生活補助最高100萬元,并獎勵長豐獵豹汽車一臺。
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來永創新創業的,最高給予10萬元科研經費支持。
對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正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三年補貼24.4萬元,其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三年共補貼12.2萬元。對柔性引進的國家級各項人才工程人選每人每年最高20萬元獎勵,省級各項人才工程人選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
2、實施青年人才創業工程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人才評選獎項的青年人才給予最高30萬元經費支持,獲得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的青年人才給予獎勵最高2萬元。每年扶持3-5個青年企業家協會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每年扶持3-5個青年創業項目,每個項目最高1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青年創業貸款金額在50萬元以內的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進行貼息。
3、實施永州工匠鑄造工程
每年培訓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培養科技領軍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100名。對在永院校、科研院所獲聘的專業帶頭人、產業導師、技能大師,每人資助5萬元。
對創建成功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經費資助100萬元,對創建成功的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經費資助50萬元。對創建成功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經費資助30萬元。對創建成功的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經費資助2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技能競賽獎項的個人或團體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對獲得省級技能競賽獎項的個人或團體給予獎勵最高10萬元。
4、實施鄉村人才振興工程
(1)對自愿到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降低公開招聘門檻,經考核合格后直接錄用。
(2)對到貧困縣、貧困村做出重大貢獻的科技人才,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3)培訓1萬名農村實用技能人才,培養1萬名農民大學生,對被國家評為職業農民的,給予5000元/人獎勵。
5、實施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圓夢工程
對引進的國際領先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資助最高3000萬元,對引進的國內領先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資助最高2000萬元,對引進的省內領先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資助最高600萬元,并獎勵團隊核心成員長豐獵豹汽車一臺(每個團隊不超過3名)。對我市新入選的國家級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獎勵性后補助支持最高100萬元,對我市新入選的省級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給予獎勵性后補助支持最高50萬元。
6、實施科技創新推進工程
每年設立不低于1500萬元科技創新發展引導資金。對人才發展載體建設投入100萬元以上,且創建成功、運轉良好、成效明顯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新科技企業孵化器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星創天地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國家級科研院所在永設立分支機構或研發平臺給予國家級200萬元一次性建設資金扶持,對省級科研院所在永設立分支機構或研發平臺給予省級100萬元一次性建設資金扶持。
對新增院士專家工作站給予100萬元工作經費支持,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50萬元資助。
對被評為國家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搬遷來永的,給予同等獎勵,對進入孵化器培育并投入生產的授權發明專利,每個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支持。
對獲得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給予經費支持60萬元,對獲得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給予經費支持30萬元。
二、對重點產業人才重點資助
對我市在智能制造、電子信息(大數據)、生物制藥(植物提取)、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農(礦)產品精深加工、文旅創意等重點產業領域引進的人才,給予重點資助。引進的重點產業人才分為A、B、C、D四個類別。
A類人才為國家級頂尖人才,近5年獲得過國家級相關獎項,或者近5年擔任過國家級科研院所主要負責人,或者擔任上一年度納稅額超過3000萬元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負責人或首席技術專家。
B類人才為國家“萬、*“入選者、湖南省頂尖人才,近5年獲得過省部級相關獎項,或者近5年擔任過國家級科研院所前2位的副職,或者擔任上年一度納稅額超1000萬元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負責人或首席技術專家。
C類人才為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能帶產業項目入永或帶團隊入永;獲得過省級各類創新比賽大獎或具有創造發明專利且有市場化應用價值的;擔任上一年度納稅額超500萬元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負責人或首席技術專家的人才。
D類人才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是“雙一流”工科類全日制本科生:有省內先進水平以上的創新創業項目的或企業需要的特殊人才,經評審后確定為重點產業人才。
對全職引進的A類人才給予獎勵補貼200萬元,B類人才給予獎勵補貼100萬元,C類人才給予獎勵補貼30萬元,D類人才給予獎勵補貼15萬元。A、B類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并贈送長豐獵豹汽車一臺。
A、B、C、D類人才在永州創辦企業或實施成果產業化的,按“一事一議”原則,通過股權投資與資金資助結合,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資助。
對柔性引進的重點產業人才,A類人才每年在我市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2個月,B類人才每年在我市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4個月。
對產業化投資額度超過3000萬元的投資團隊,最高補助500萬元;對投資規模1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轉化有自主知識產權研發成果的三年內每年給予最高20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
重點產業人才還可享受研修資助、職稱評審、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