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底前,鄭州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出租車、城市輕型物流配送車、環衛作業車等領域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4月20日,記者從鄭州市環境污染攻堅辦了解到,《鄭州市新能源汽車替代專項行動方案(2019-2020)》(以下簡稱方案)于近期正式印發,將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鄭州公交、出租和城市輕型物流配送等行業的推廣和應用。
公交車:今年鄭州將新增1000臺新能源公交鄭州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相關負責人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2019年,鄭州將購置1000臺新能源公交車用于更換非新能源公交車和保障2019年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車輛使用,2020年底實現鄭州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
根據鄭州公交車輛的充電需求,在已有充電站增建充電設施,在具備擴建條件的充電站對變電容量進行擴容,2019年建成28個充電站建設,保障新能源公交車輛的正常運營。方案要求,以上工作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出租車:政府補貼推進出租車更新,今年底快充樁最高將達1萬個
為加快市區存量巡游出租汽車更新純電動車輛工作步伐,鄭州將對更新后的純電動車輛實行政府補貼獎勵,在享受國家和其他補貼政策后,使經營者更新購買純電動車與購買燃油車的價格持平或略低。一是在市政府相關補貼政策基礎上,實行退坡獎勵政策,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在2020年底之前更新純電動車輛的,再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二是對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車輛提前更新的在車輛殘值上給予適當的補貼。
此外,方案寫明,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19年12月底前,在市區立交橋下、火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的大型停車場、其它停車場按規定不少于15%的比例配建快充樁,力爭2019年底市區快充樁數量達到5000—10000個,充分滿足市區出租汽車充電實際需求。
貨車:新能源貨車3年間最多可領5萬元補助,且不受限行約束
方案明確,鄭州將加快城市配送領域純電動貨車推廣應用進度。2019年6月底前,根據相關技術要求,制定鄭州城市配送純電動貨車統一車身形象或統一標識。為緩解車輛購置與運營環節成本相對較高問題,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間,給予每輛新能源貨車最高5萬元補助。申請補助的車輛需納入國家工信部目錄,屬于2017年之后在鄭州交警部門登記,且在鄭州市行駛里程達到1.5萬公里/年。申請運營補貼的企業應當在鄭州市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為充分保障純電動貨車通行便利,電動貨車還有以下五項特權:
第一,電動貨車不受鄭州市機動車尾號限行管理措施約束。
第二,純電動貨車除禁止行駛BRT快速公交專用道和公交專用道、以及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30)禁止行駛市政府確定的個別限行路段之外,其余全時段在全部路段都可以行駛。
第三,總質量3.5噸以下的純電動封閉式貨車全部時間段可以行駛四環路(含)以內的高架橋上與橋下路段。
第四,純電動貨車在鄭州市建成區道路停車位內停放的,前一個小時免交停車費。
第五,政府定價的公共停車場為純電動貨車(含外地牌照)提供充電服務時,給予每天兩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
鄭州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相關負責人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自2021年1月1日起,鄭州北四環路以南、東四環路以西、南四環路以北、西四環路以東區域內(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總質量4.5噸以下的各類燃油貨車(含外地牌照)禁止駛入。
環衛作業車:2020年底前,全部更新為新能源車
據了解,目前,鄭州已加裝尾氣凈化裝置的環衛清掃、沖洗(灑水)車輛422臺,2019年計劃更新新能源環衛車輛50臺,2020年前全部逐步更新為新能源環衛作業車輛。新購置的環衛清掃、沖洗(灑水)車輛和小型環衛作業車輛全部為新能源環衛作業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