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近日,銅陵市委組織部牽頭出臺《銅陵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隨遷配偶安置實施辦法》。
《辦法》指出,引進高層次人才隨遷配偶安置工作遵循“對等、合規、自愿”原則:屬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人員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委編辦根據空編情況確定安置單位;屬國有企業人員的,由市國資委牽頭,統籌安排到國有企業;屬其他身份的,由人才引進單位協調安排;鼓勵高層次人才配偶在我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自主創業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自愿調入我市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本人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向市委組織部申報,按有關程序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出臺《銅陵市農業鄉土人才認定管理辦法》。
農業鄉土人才即在我市基層一線直接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土專家”“田秀才”,分種植能手、養殖能手、農產品加工能手三類。
農業鄉土人才每兩年認定一次,每屆培養管理期2年。
管理期內每人享受2萬元補助,此外,還享受優先推薦入黨,優先參選各級勞動模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兩委”干部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