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發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提出,通過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人才管理體制更加科學高效,人才評價、流動、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全社會識才愛才敬才用才氛圍更加濃厚,形成與相適應、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政策法律體系和社會環境。
《意見》還就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改進人才培養支持機制、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健全人才順暢流動機制、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建立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等做了闡述。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主要以服務創新驅動、協同發展為主線,著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實行更加積極、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為建設*新保定,奮力開創*京津保率先聯動發展新局面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在人才管理體制方面:
1. 建立人才管理服務清單制度;
2. 給用人單位足夠自主權;
3. 實行科研項目負責人負責制;
4. 推進人才管理服務市場化社會化。
二、在人才培養支持方面:
1. 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育人模式;
2. 加大創新型科技人才支持力度;
3. 創優企業家成長環境;
4. 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規模;
5. 促進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
三、在創新人才引進方面:
1. 大力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
2. 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
3. 借勢雄安新區推動京津保區域人才協同發展;
4. 鼓勵高校畢業生留保創業就業。
四、在人才評價使用方面:
1. 改革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和職稱評審制度;
2. 支持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
3. 促進人才向開發區、基層一線和貧困地區流動。
五、在人才激勵保障方面:
1. 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
2. 給予人才創新創業平臺要素支持;
3. 完善多元化人才投入機制。
4. 推行“燕趙英才服務卡”制度。
六、在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方面:
1. 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
2. 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
3. 加強對人才的團結引領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