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在去年9月就出臺《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帶動產業發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開車:不搖號不限行可減免停車費
《意見》要求實行汽車搖號上牌、尾號限行的城市要盡快出臺政策措施,確保新能源汽車不受搖號上牌、尾號限行等限制,其他城市(地區)今后不得出臺限制新能源汽車上牌和上路行駛的政策措施。改進道路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通過號牌自動識別系統對新能源汽車的通行給予便利。
新能源汽車還將實行獨立分類注冊登記,機動車行駛證上也要標注新能源汽車類型,并開辟注冊登記綠色通道,新車入戶自主選取車牌,增加號牌選擇范圍,在開通新能源汽車省內異地檢車零距離等服務。
除了這些便利,新能源汽車能享受的福利還不少,例如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市政道路兩旁設立的停車場免收2小時停車費。同時還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減免省內收費公路的通行費。
買車:免征購置稅最高補貼60%
貴州省將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在貴州省生產或銷售并納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實施補助。
對貴州省企業生產銷售以及省外企業在我省區域內推廣應用的符合有關安全性、動力性、維護保障等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50%給予跟進補助。中央財政和本省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貴州省還將逐步降低對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并增加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以此來鼓勵新能源公交車應用,限制燃油公交車增長。
此外,從9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對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并落實減免車船稅等國家節約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換車:政府配備新車新能源至少兩成
根據規定,全省各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今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并確保逐年提高。
各地區要在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以及環衛、公安巡邏等領域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運營比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措施,鼓勵運營企業購置和更新新能源汽車,積極支持運營企業探索創新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例如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工業園區、旅游景區、機場等采購新能源汽車作為場內通勤交通車和工作用車。同時鼓勵物流企業在城市配送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
今年開始,各市(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應統計匯總本市(州)新能源汽車配備情況、累計行駛里程、能耗、費用等情況。
用車:充電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
貴州省將支持社會資本以ppp等方式進入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等服務領域。各地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在用地等要素保障方面給予充電設施優先支持,對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給予適當支持。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有關要求,協同能源、電力、住建、國土、工商等相關部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配套充換電設施的建設運營,逐步規范和提高服務質量。
此外,各級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應積極采取租賃或完善充電設施等措施,鼓勵本單位職工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具備條件的在新建或改造停車場時,可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
貴州省同時還鼓勵企業創新運營模式,通過融資租賃、整車租賃、分時租賃、車輛共享、按揭購買等方式,開拓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