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6983元,比2018年的61080元增加5903元,增長9.7%。工資水平排名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采礦業106950元,金融業89930元,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88596元;排名后三位的行業分別是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0179元,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2284元,住宿和餐飲業42561元。
2019年濮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行業 | 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元) |
全 市 | 66983 |
農、林、牧、漁業 | 42800 |
采礦業 | 106950 |
制造業 | 54169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87702 |
建筑業 | 53736 |
批發和零售業 | 48269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56767 |
住宿和餐飲業 | 42561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88596 |
金融業 | 89930 |
房地產業 | 49634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57258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68163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42284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40179 |
教育 | 70445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69055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65883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6508 |
附注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詳見官網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范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商投資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