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為大家提供了新鄉離婚證辦理的條件、材料及流程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辦理條件
1、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離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新鄉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
辦理材料
1、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新鄉市涉外離婚登記辦理材料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1、延津縣婚姻登記處
地址:東大街附近
2、紅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人民路114號
3、新鄉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化工路)
地址:化工路新鄉縣民政局附近
4、牧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中原路571
新鄉市各區婚姻登記處聯系地址及電話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時限
視情況而定,一般可現場領取,最長不超過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