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離婚登記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同時辦理離婚手續是解除婚姻關系的必經程序,但是辦理離婚手續會不會像產假一樣,不同地方會有不同規定呢,下面小編整理了關于江西省離婚手續怎么辦的知識,歡迎大家的閱讀。
江西省離婚手續怎么辦
1、協議離婚的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協議離婚不成起訴離婚的,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最近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訴離婚。
領取程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