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婦撫養、財產分割和分居住房落實確已達成協議;
4、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離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規范、有效的原件。
7、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泉州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證明
2、《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離婚申請書、離婚協議書
4、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泉州市涉外離婚登記辦理材料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泉州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泉州市府東路交通科研樓D棟5層
服務熱線: 0595-22135542
上班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泉州市民政局聯系方式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工本費9元,材料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