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車管理的這些疑問權威解答來了
Q:城市道路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是否合理?
屬于審核批準經備案的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可以收費經營。
按照職責,對其收費標準有異議的,由市物價部門負責解釋。如商家門前不屬于審批備案的停車泊位卻在收費經營的,經調查屬實,按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由市停管辦負責查處。
根據2018年4月21日大連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由大連馭航泊車管理中心負責全市公共資源停車場管理工作。
Q:老舊小區停車位數量如何設定?
物業老舊居民小區依據當時的規劃設計,沒有留有足夠的停車位,隨著城市私家車數量的猛增,小區居民停車成了難題。
根據《物權法》,居民小區地上停車位是業主共有的。依據《大連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為,居民小區地上停車位沒有嚴格的規定設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主要根據小區道路的現狀來規劃車位數量,在確保消防、救援通道暢通的要求下,能施劃多少車位就設置多少停車位。
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必須征求50%以上業主意見,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依據簽訂的小區物業合同。
Q:物業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中的“車損自負”說法是否妥當?不履行賠償責任怎么辦?
物業的這種做法違反了《大連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停車場經營者未盡管理義務或者管理不規范,導致車輛損毀或者丟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物業的說法是不對的。應由車主與經營停車場的物業協商解決,產生糾紛的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Q:小區地下停車場未取得停車場備案可否出售車位?
已交土地出讓金的地下停車場未備案也可以出售,但不可以出租;出租需到停管辦備案。
Q:能不能在停車位標上交費車主車牌號?
占道停車場所用的場地屬于公共資源,按照大連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是不允許在車位上噴涂施劃車牌號。
馭航泊車中心從2018年4月20日正式接手夜間停車場之后,一直對私自劃車牌號的行為進行治理,告知廣大車主不要寫車牌號。對于不聽勸告的車主私自寫車號的行為,一經發現就會組織人員涂掉號碼。
Q:夜間停車泊位設置的方向與實際停車位置不符,有的車位還占用盲道怎么辦?
占道停車場的道路情況經常都會有改變,比如市政道路重新規劃、雙行變單行、市政天燃氣施工、增設方磚盲道等等原因,每年都會有停車場出現實際情況與當初規劃不相符的現象。為了解決廣大車主的實際停車需求,會臨時對停車泊位的位置和方向進行調整。
由于市政道路規劃等原因,又如原來沒有盲道的地方規劃新增了盲道,有的停車泊位就會出現占用盲道的問題,對于這個問題,已經協調了相關部門,對此類路段重新進行規劃設置和調整。
Q:交費車主下班回家無車位咋辦?
近幾年,隨著城市車輛大幅增加,停車位需求很大,如果管理沒有跟上,無序停車問題會十分嚴重。占道停車場屬于公共資源,所以不設定固定停車位。有的交費車主回家太晚,無法將車輛停放在理想的位置上,屬于正常現象。
這個問題主要由停車場看車員進行協調,車主請在第一時間聯系停車場看車員,看車員會為車主找到合適的停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