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路邊停車收費時段及計費單位
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時間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為早、晚高峰時段,其他時間為非高峰時段。特定區設高峰時段,其他類區不設高峰時段。
除道路停車泊位以外的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收費時間為24小時,不分時段。
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以每個車位每1小時為一個計費單位,累加計費;停放時間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
、停車收費標準
(一)道路停車。
特定區:非高峰時段每小時3.0元;高峰時段每小時4.0元;
一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2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2元;
二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2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1元;
三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1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0.5元。
(二)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醫院、長途汽車站、大專院校、旅游景區附設公共停車場。
地面停車場、立體停車庫:一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4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2元;二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2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1元;三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1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0.5元。
地下停車場(不含立體停車庫):一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2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1元;二類區、三類區:首小時(含1小時)1元,超過1小時每小時加收0.5元。
上述停車場,實行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優惠政策,不足最高限價格的據實收取。
24小時內連續停車最高限價格為:地面停車場、立體停車庫:一類區40元,二類區20元,三類區10元;地下停車場(不含立體停車庫):一類區20元,二類區、三類區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