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辦理離婚證需要雙方自愿并且攜帶戶口本等證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1、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離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規范、有效的。
辦理材料
1、戶口簿(戶藉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臨時身份證);
2、《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自愿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照片二張,雙方照片必須同色。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蘭州市民政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金昌路75號廣武商廈9樓
電話:0931-8418783
蘭州市城關區民政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132
電話:0931-8864135
辦理時限及費用
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