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胎產假國家規定
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的產假98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從上述規定來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護理假三天無法享受。當然,如果單位能多給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單位批準的話,你還可以申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資性收入的80%。
二胎產假國家新規定2018
1、不管是生第幾個,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準生證”的,費用都可以報銷,報銷標準都一樣。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只要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就可以報銷生孩子的費用。雖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貼,但因為生育津貼是與產假時間掛鉤的,這就意味著,生二孩的女職工會少30天的津貼。
2、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于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3、60天晚育假是獎勵,二胎沒法享受。
二胎產假規定 2018年規定,二胎婦女依舊可以相關產假待遇,根據不同的生育情況可能享受的產假天數不同,同時也可以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只要有相關證件購買了生育保險的都可以,但是根據現目前二胎產假規定來看,可能二孩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比頭胎要少,因此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也可能比頭胎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