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酒吧、麻將館的喧鬧聲,汽車喇叭發出的刺耳聲,在建工地的機器嘈雜聲、廣場舞的音響聲……隨著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的發展,人口密度、家電設施、社會車輛的增加,市民在享受城市文明帶來的便利時,噪音污染或多或少存在生活和工作中。提及不同噪音擾民的投訴渠道,不少市民一臉茫然:“打110”“打物管電話”“打市長熱線”……面對各種噪音擾民,該如何找到相對應的職能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呢?
治理部門有分工,噪音投訴要“找對門”
據了解,環境噪聲大致分為四類: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根據噪音的產生源不同,負責治理的部門也不同。投訴途徑:
1、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任何單位一律不準夜間(晚22時至次日6時施工)。這種噪聲屬當地行政區的環保部門管。可以撥打環境投訴熱線:12369進行投訴。
2、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嚴格控制交通噪聲及群眾自發組織的各類產生噪聲擾民活動、鳴炮、鳴笛以及娛樂場所產生的社會噪聲等),此類可以撥打110,找公安部門。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