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東方華庭的網友“月下無聲”通過本報新聞客戶端“Love萊蕪”報料:現在正值夏天,天氣炎熱,各家各戶都開著窗戶,可馬路對面的廣場上一天到晚充斥著各種噪音,很多商戶的大喇叭持續制造噪音,很多甚至一直到晚上10點多都不收攤,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對待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記者從萊蕪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類似情況中的商戶由于宣傳需要,外置設備所引起的噪音,由相關部門測定分貝超出合理范圍的,執法部門會對其音響設備進行關停或者降低到合理范圍內,在時間上,規定相關營業單位禁止在中午12點-14點,晚上22點-次日6點之間發出噪音。廣大市民在遇到類似擾民事件時,可撥打12319或6258111進行投訴。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