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陽泉警方就處理了一件噪音污染事件。陽泉市城區是陽泉市經濟商業中心,其中老商業區德勝街至天橋路段沿街商鋪較多,部分商鋪采用高音功放招攬生意,造成噪音擾民。為此,德勝街石某、王某等住戶通過公安便民服務在線網站發布求助信。他們稱,周邊商戶長期高音喇叭飆著勁播放,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強烈要求相關部門迅速處理。收到求助后,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立即研究解決方案,指定上站派出所盡快處置。上站派出所接到命令后,派出警力聯合環保部門,對相關商鋪走訪摸排,其中對求助信中提到的噪音最嚴重的商鋪當場拍照、錄音取證。部分商鋪負責人認為,高音功放是為了招攬生意,因此拒不取消功放音響。對拒不服從管理的商鋪,派出所民警依法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查封高音功放的音響設備。為防止商鋪“噪音反彈”,上站派出所通過常態巡邏、突擊檢查等方式,密切關注德勝街商鋪的整治情況,形成整治噪音常抓態勢。本月初,群眾通過便民服務在線網站發來表揚信,為上站派出所細化親民服務的舉措點贊。
在此,警方提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